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六届第十一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1985年4月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 专利...
重点-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文末提供下载-